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实施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谈话制度的通知》(徐师大学[2007]31号)文件精神,第一轮谈话截止时间为5月20日,请各学院将谈话记录表和第一轮谈话总结于5月20日前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(2#楼203室),届时将对各学院完成情况进行通报。
特此通知。
学生工作处
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